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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20 17:27:34 来源: 点击: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与学院党支部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3、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6、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7、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制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管理和培养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8、负责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考核及有关评优、奖惩工作;配合学院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9、负责组织拓展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不断增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争取社会力量对本学院建设的支持。

10、建立和完善本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学院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

11、拟定学院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12、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学院党委做好稳定、保密等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13、负责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14、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15、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校党委和校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