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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加强稳定安全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3-11-20 17:44:32 来源: 点击:

为了切实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我院的安全稳定,切实为我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特制定稳定安全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我院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安排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学院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密切合作,为学院的改革、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教育疏导的原则。

3、坚持处置及时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对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我院稳定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正确把握形势,密切关注我院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正确疏导思想情绪和处理各种矛盾,及时解决各类不稳定隐患。

(二)党支部要切实负责,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守法意识;安排专门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学习学院各项制度和规定,熟悉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各项预案。

(三)教职工要按照教书育人的原则,正面引导学生,对学生反映的教学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教师要加强师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我院的稳定安全。如果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我院出现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事件发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可能发生稳定安全问题的处置

(一)严格按照学院关于稳定安全工作的预案,即:《关于加强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加强门卫管理工作的通知》处理相关安全问题。

(二)对无预警性的突发事件,应在学院领导下,协调配合,妥善处置。

(三)加强办公室的检查。要经常检查办公室可能出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当出现情况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按照有关预案妥善处理。

五、教职工在维护稳定安全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对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应有组织地向上级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学院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2、不得以任何形式支持或参与影响校园稳定安全的活动。

3、发现影响稳定安全的苗头应及时向组织汇报,并积极协助解决。

4、不准参与或组织在内游行、罢课、静坐等。

5、不准相互传递非法印刷品、传单、资料等。

6、不准成立非法团体。

7、不准张贴大、小字报、传单及其他非法印刷品。

8、不准参与传销等任何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活动。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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