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及教研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新教师试讲制度。
一、新任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二、要求调入我院的教师都要进行试讲,经我院教师集体听课,评议通过后方可调入。
三、凡兼课或外聘教师开课前均要进行试讲,试讲通过后方能开课。
四、本院教师开新课前必须进行试讲,试讲通过后方能开课。
五、由于特殊情况,未能组织试讲的,采取领导随意听课检查的方式,如果发现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或者帮助改进,或者进行调整。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