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1、教学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实物、理论教室和教练场等。
2、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
(1)年初由教研室主任与教学秘书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上报于学院领导。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预算。
(2)教研室主任负责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一次采购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应采取集体讨论的形式,达成共识方可购买。
(3)临时采购教学设施设备,由学院领导批准。
(4)对易损件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3、教学设施设备登记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教学秘书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
4、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的损坏。
5、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2)计算机需要维修时应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6、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教研室主任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7、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教学秘书审核后,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8、教学秘书负责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的档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