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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20 17:47:17 来源: 点击:

教师水平是学院实力的集中体现,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

一、教师的基本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作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政治思想修养的要求

第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规范。

第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防针。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治学严谨,教风认真。

第三,对人生道德有深刻的领悟,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能重视学生精神品质的提高。

2、业务修养的基本要求

第一,应具备硕士博士,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方可担任高等学校的教师。

第二,熟悉所教课程的教学内容,实践要求,思维能力要求及学科发展的前沿状态。

第三,能认真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办事,切实履行教学常规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

第四,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根据形势和学生思想的发展变化,主动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五,教师教学中要使用普通话,正确运用板书,自觉维护课堂秩序和课堂纪律。

第六,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和同行教师深入探讨教学内容和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初级职称以上的教师要积极从事科研,每年要发表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二、2023----2027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指标

1、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教师总数的70~80%。

2、硕士以上学历教师的比例应逐步达到教师总数的90%。

3、教师保持每门课具有专任教师4-5

4、院级学科带头人应达到3人,学术骨干应达到8人。

5、教师中应有3--5人形成专有的科研领域,其科研成果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

三、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5年内,每年吸收新教师2-3人,应该是硕士研究生以上。

2、每年应有1人以上青年教师考上博士研究生。

3、继续实施导师制,指派我院高级职称一对一的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

4、组织科研集体攻关小组,以课程门类或研究方向为依据进行集体研究,由具有科研能力和实力的高职教师牵头,吸收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其他教师参加,按照研究领域一门深入,力争出高层次的科研成果。

5、认真组织教研室活动,提倡教师之间定期研讨教学内容,分析教学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交流教学方法及互相听课,互相评课。

6、每学期用不同方法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教师和教研室和教师,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识水平。

7、学院给教师提供一定的改善教学条件的硬件设施,如移动硬盘翻页笔、话筒等,为教师下载资料、制作电子教案、制作多媒体课件上课等提供方便。

8、制定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的建设,加大教学质量监控的力度,对大多数教师通过质量监控,奖优罚差督促提高,对少数确实无法提高或不自觉的教师,调离教师岗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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