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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计划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20 17:52:55 来源: 点击:

为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教风,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细则。

一、关于教学计划

1、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质量。要严格执行经学院审批的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教学计划的实施工作

2、教学计划和教学实施计划制定后,必须严格执行。

3、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注意总结经验,每学期结合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均应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关于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课堂讲授水平。

2、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应首先安排教学效果好,有经验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原则上,担任主讲的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助教开课者,应在开课前经过试写教案或讲稿,在教研室进行试讲,经评定认可开课者,经学院同意,在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可先讲部分内容,然后逐渐增加。

3、任课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写好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教学副院长审定,同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4、授课前教师要认真备课,明确每堂课的目标要求、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以及时间分配等,并写出讲稿或比较详细的讲授提纲。

5、课堂教学要注意少而精,实行启发式教学,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统一、反对注入式和照本宣科,使学生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既能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能获得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课堂讲授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纪律。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为人师表。上课要提前进入课堂、实训室,严禁随意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更不得旷教。

2)条理清楚。讲课要循序渐进,讲清基本概念,阐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切忌脉络不清。

3)重点突出。授课中要主次分明,详细得当,举一反三。对于重点、难点,要讲清讲透,切忌面面俱到。

4)板书简洁。要求做到快、准、清晰、层次分明,书写要求文字规范、工整,切忌杂乱潦草。

5)语言生动规范。表述要准确易懂,深入浅出。

6)不断改革。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体系。提倡启发式、引导式、直观教学和演示实验等教学方式以及运用电化教学手段或其他教学手段,以提高教学效果。

7)文明规范、教书育人。教师在课堂上讲课,要注意衣着整洁大方,言行文明规范,在传授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业务素质的同时,注意发掘教材的思想性,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8)循循善诱。对于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和教学建议,要耐心解答,启发引导,要做到循循善诱

三、关于布置作业

1、课外作业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促进学生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运算、思维、表达能力的一个必要环节。

2、各门课程的课外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以及学生学习情况,统筹安排。作到选题恰当,分量适宜,注意防止不布置任何课外作业和课外作业负担过重两种倾向。

3、课外作业要及时收发,认真批改,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反对在批改作业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

4、学生应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做到干净清洁,书写工整,计算准确。对不按时完成作业和马虎应付的学生,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补做或重做,对不交作业的学生,按学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关于课外辅导和答疑

1、课外辅导、答疑是教学过程的一个必要环节,其目的是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了解教学效果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2、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课外辅导答疑方式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可以个别方式进行,也可以集体方式进行。对普遍反映的疑难问题应进行集体答疑。

3、在答疑中,应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对于重要的和带关键性的问题,应引导学生抓住问题的实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帮助他们学会解决问题的方法。

4、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网上答疑。

五、关于考核考查

1、考核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过程,是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2、应按教学计划组织课程和考试和考查。无论考试科目还是考查科目,教师对学生的平时学习都应严格要求,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指定的各种作业。

3、考试课程,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但也可以采取口试或笔试、口试并用的方式,无论采用何种考试方法,都必须严格要求。考试前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题目。

4、考查课的考查在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内进行。考试课程应组织平时测验和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和期中考试所用的时间,应在本门课程的教学时间内安排,一般为12节。

5、每门课的考试,一般应有两位教师监考,监考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六、关于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课程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必要手段,通过实训、验证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科学的作风。

2、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训室的具体条件,确定实训的项目要求,制订实训课计划。实训室应根据计划,编制实训课程表。

3、指导实训的教师,应做到

1)认真备课,讲清每次实训的有关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

2)事先进行预试,做到心中有数,然后确定实训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和其他准备工作。

3)进行实训时,应严格各项检查制度,如预习检查、操作检查和结果检查等,并教育学生注意保护仪器设备。

4)要不断更新和改革实训内容。

七、教师考核

1、学院每年组织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评优直接挂钩。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规律和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做好备课、授课、辅导答疑、实训、批改作业、命题考试、阅卷评分、成绩登载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组织纪律、教学纪律、考试纪律、或造成教学事故,或不按学院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学院内部批评或通告

2、教师备课及教学质量情况主要由教研室负责检查考核。教师无备课稿或责任心不强,教学质量差,学生普遍反映不好,经调查属实,帮助又无转变者,应取消教师资格。

3、教师随意调课,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一次因教师责任空堂一节课,给予通报批评教学事故处理

4、拒绝接受学院布置的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不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进度表、命题、阅卷、成绩登载、学生考勤等),当年取消评优资格和支撑评定资格。

5、考试划范围,有意泄密,随意改考题,改成绩者一经发现,除考试作废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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