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和实施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中所述的各项任务。
2、根据院长的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及教研室发展计划。
3、选定教材,制定教学进程,向院长推荐任课教师,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和互听课活动。
4、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
5、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通过试讲确定外聘教师。
6、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各级职务晋升的考核和推荐工作。同时,负责本教研室教师岗位职责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7、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检查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8、就本教研室的教师聘任及学院其他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9、关心本教研室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同志之间的团结和合作,同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三年九月